航田·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项目D区、E区幕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07
航田·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项目D区、E区幕墙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航田·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项目D区、E区幕墙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河南省航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航田﹒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项目D区、E区幕墙工程;
2.2、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区四港联动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南角;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效果图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幕墙工程(主要包含半隐框玻璃幕墙、隐框玻璃幕墙、明框断热玻璃幕墙、金属夹芯板幕墙、玻璃及铝板雨篷、铝板幕墙及铝板包檐口、铝板飘蓬、室外栏杆等幕墙系统的设计与施工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5、工期要求: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中载明的日期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1标段:D2/D3/D5/D6/D7/D8/D9/D10/D11共九栋楼;
第2标段:C10/C11/C12/C13/C15/C16共六栋楼;E1/E2/E3/E5/E6/E7/E8共七栋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3.4、企业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以上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同一投标单位可同时投标以上2个标段,但只能中取其中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劳动合同、2017年6月至8月份的养老保险明细;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
(4)企业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注: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航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路南
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0371-89908219
招标代理机构:华球体育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区1202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0371-65585907
电子邮箱:hndczb@163.com